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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系2018届毕业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8-01-03   浏览次数:
 
     
 

为规范管理2018届毕业生的顶岗实习管理工作,完成顶岗实习各项教学要求,特制定如下相关管理规定,望各位毕业生遵照执行。

一、顶岗实习单位的选择

1、2018届毕业生顶岗实习单位选择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1)通过学院组织的毕业生就业专场招聘会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2)通过自主联系方式选择实习单位;(3)实习前未能寻找到实习单位的毕业生由系部统一安排到实训基地参加实习。

2、每位毕业生实习单位经本人确定后须填写一份《顶岗实习单位申请表》(从系网站上下载)上交系部审核存档。

3、通过自主联系方式选择的实习单位必须是与所学专业相关的企业,填写的《顶岗实习单位申请表》须经实习单位盖章后上交系部审批,经系部审批同意后方可到该实习单位参加实习,私自到未经系部审批的实习单位参加实习则不予评定顶岗实习成绩,同时取消毕业生当年的毕业资格。

二、顶岗实习单位的变更

1、顶岗实习单位一经系部确定后原则上在实习期内不允许变更。

2、若因特殊原因确需变更顶岗实习单位,须填写《顶岗实习单位变更申请表》(从系网站上下载)经系部指导老师签字同意并上交系部审核备案后方可变更实习单位。如未经向系部提出申请擅自变更实习单位,则不予评定顶岗实习成绩,并同时取消当年毕业资格。

3、顶岗实习单位变更申请办理期限必须是在参加实习满一个月后至实习期结束前一个月范围内,在此期限之外一律不准予办理顶岗实习单位变更申请。

4、顶岗实习单位变更申请必须在离岗前提前一个月向原实习单位和系部同时提出申请。

5、如被批准变更实习单位,须严格按原实习单位规定办理离岗手续后才能离岗,并与新实习单位重新签定《顶岗实习协议书》,一周内上交系部。

6、顶岗实习单位变更申请必须征得家长同意,并要求家长在学生承诺栏签名。

三、顶岗实习期请假规定

1、顶岗实习期间,实习生必须严格遵守实习单位考勤制度,上班期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无故旷工,被发现者,由实习单位和学校对其本人进行教育,其迟到、早退、旷工天数视同旷课天数,并按学院学生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2、顶岗实习期间,实习生因私事离开实习岗位必须办理请假手续;临时私事短时间离岗须征得实习单位指导师傅和车间领导同意;请假三天以内由实习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审批(请假单可直接使用实习单位的请假单),审批后的请假单要一式两份,一份实习单位存档,一份交由实习组长并告知系部指导教师,并在实习结束时带回系部。

3、实习生请假原则上不要超过三天,超过三天以上者必须向实习单位和系部同时办理请假手续,实习单位请假按上述第二条规定执行,系部请假须填写《机械电子系顶岗实习请假单》(到系网站资源下载处下载),经系部审批同意后方可请假,否则视同旷课处理,系部请假单可先寄交辅导员办理。

4、实习生未经请假私自离岗超过两周时间的则不予评定顶岗实习成绩,并同时取消当年毕业资格。

5、因参加专升本辅导和考试的毕业生请假期限为2018年春节开始直至专升本考试结束,请假时须持到学院教务处报名凭证到系部审批并报实习单位批准方可请假,请假期结束后须即时到实习单位报到参加实习。

6、因参加小自考的同学原则上可在小自考结束后再到实习单位参加实习。

7、凡不参加顶岗实习或请假时间超过顶岗实习规定时间三分之一者,不予评定顶岗实习成绩,不能取得当年毕业资格。

四、顶岗实习安全纪律

1、实习生实习期间,应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的形象,虚心请教,刻苦钻研,热爱劳动,尊重他人,助人为乐,艰苦朴素,厉行节约。

2、实习期间,要注意人、财、物的安全,如发生意外,应及时和学校取得联系,以便及时处理。

3、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内必须与校内指导教师保持畅通的通讯联系(电话、QQ、微信和电子邮件),电话号码更换必须第一时间告知指导教师和辅导员。如因通讯问题而使指导教师无法联系实习生,则系部有权取消实习生的顶岗实习成绩。

 

 

机械电子系

                                                  2017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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